>胡大勇气得肺都要炸了:“这狗娘养的!骂咱们是逆贼?还悬赏捉我?!”
林川慢条斯理地把檄文折好,塞回文书手里:“去,把这玩意儿,原样抄一百份。”
“啊?”
“抄完,贴在施粥棚顶上。”
胡大勇傻了:“贴……贴那儿?让百姓看?”
“对。”林川颔首,“让每个来领粮的,都亲眼瞧瞧,东平王许诺的‘千户’‘百亩’‘万两银子’,到底值几个铜板。”
文书怔住。
胡大勇却忽然明白过来,咧嘴一笑:“师父是要……把檄文当引火纸烧?”
“不烧。”林川摇头,“是用来点灯。”
他走到窗边,指着远处炊烟袅袅的村落:“你看那些灶膛,火苗再旺,也照不亮隔壁屋的墙。可要是把火引到油灯里,灯芯一挑,整间屋子都亮了。”
“东平王这檄文,就是灯油。”
“百姓不识字,可识得‘千户’‘百亩’‘万两’这些字眼背后的东西。”
“他们知道,千户家里三进院子,百亩地能养活二十口人,万两银子……够买下整个赵家洼。”
“可他们也看见了,领一斗糙米,要跪三次头;看见了赵瘸子闺女领粮时,怀里揣着的那枚烧黑的铜钱;看见了施粥棚顶上,新钉上去的十七颗铁钉——每颗钉子底下,压着一张同样的檄文。”
胡大勇心头一震。
他终于懂了。
这不是羞辱东平王。
这是把东平王亲手写的“黄金许诺”,当成柴火,扔进百姓肚子里那团快要熄灭的火里。
火苗一蹿,烧起来的,就不是粮食,是人心。
当天申时,南门城墙下围满了人。
不是来看热闹的。
是来“认字”的。
几个识字的老童生被请上高凳,手持长竿,指着墙上檄文,一字一顿念。
念到“授千户职”,底下有人冷笑:“千户?俺爹当年在济南卫当过千户,全家饿死在城隍庙,尸首被野狗拖走三回!”
念到“赐田百亩”,一个断了右手的老农呸了一口:“百亩?俺家祖上三百亩,如今只剩三垄地,还被王府‘代管’着,一年交租七成!”
念到“赏银万两”,人群里爆出一阵哄笑,一个瘦猴似的半大孩子挤出来,举着半块黑乎乎的窝头:“银子?能吃吗?能救俺娘的命吗?!”
笑声越来越响,越来越刺耳。
渐渐地,笑声变成了骂声。
骂声变成了哭声。
哭声最后,汇成一股低沉的、压抑了二十年的嘶吼:
“开仓!放粮!!!”
这声音,比战鼓更震耳,比惊雷更摄魂。
当晚戌时,林川在府衙设宴。
席面极简:四碟小菜,一坛烧酒,主食是两屉热腾腾的玉米面窝头。
座上无官员,只有七人——
赵家洼的里正,头发花白,左手缺三根指头;
南门豆腐坊的陈掌柜,腰弯得像张弓,袖口补丁摞着补丁;
城东织机坊的刘寡妇,三十出头,鬓角已见霜色;
还有四个,是各里坊推出来的“话事人”,全是些脸皱得像核桃、手糙得能刮下一层皮的老头。
胡大勇亲自执壶,给每人倒了半碗酒。
林川端起碗,没说话,只是朝众人拱了拱手。
七双眼睛齐刷刷盯住他。
没有畏惧,没有谄媚,只有一种钝刀割肉般的凝重。
林川放下碗,从怀中取出一叠纸。
不是告示,不是檄文。
是地契。
泛黄的纸页上,墨字斑驳,盖着层层叠叠的红印——最早一份,竟出自洪武十七年。
“峄州七里,

